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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

海原县人民政府 www.hy.gov.cn

  • 网站名称:海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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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录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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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 网站介绍

名称:海原县,www.hy.gov.cn

分类: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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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海原县首页:www.hy.gov.cn

国务院文件,责任清单,环境保护,宁夏政务公开进行时。公共资源交易。

海原县人民政府。

特色/海原县压砂瓜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色泽鲜美,香气浓郁,以其甘甜、味纯、质优被誉为上品。

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大中城市居民和经济发达地区对餐后水果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优质的硒砂瓜颇受人们的青睐,是海原县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自治区、中卫市及海原县已将压砂地硒砂瓜种植作为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开发,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加之市场价格带动,种植方式采用压砂地覆膜种植和露地覆膜种植及拱棚种植。压砂地硒砂瓜特色种植和塑料拱棚高效设施种植初具规模,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葱韭蒜葱韭蒜是海原县的区域优势产业之一。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了很多先进的种植经验和栽培方法,加之适宜的气候、土质条件,生产的葱韭蒜具有品质好、耐贮藏等优点。随着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红葱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价格逐年增长,倍受消费者的青睐。当地农民抓住这个机遇,更好地挖掘红葱和大蒜在当地的生产潜力,继续扩大种植规模,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海原县葱蒜种植区分部在海城、史店、高台、西安、曹洼、李旺六个乡镇。主产区在的南华山北麓一带史店、海城、高台、西安等乡镇,本地区地势高寒,土壤为黑垆土,土层深厚,气候凉爽,降雨量相对充沛,适宜种植大葱。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葱蒜主产区的乡镇把发展葱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措施来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逐步挖掘生产潜力,葱蒜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正在由单纯的扩大种植面积向产、加、销齐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重的方向发展。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 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行政/海原县海原县,2005年底,海原县总人口386776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2.6%、非农人口占7.4%;其中回族占70.4%,汉族占28.8%。人口密度70人/平方千米。2006年,海原县面积6979.2平方千米。总人口38.67万。辖4个镇、14个乡,16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海城镇 镇政府驻。面积266.5平方千米,人口6.45万。辖4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东街、南街、西街、北街;城关村、西关村、黎庄村、山门村、水洼村、段塬村、高台村、堡子村、武塬村、王井村。

李旺镇 辖1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李旺;李果园村、罗泉村、二道村、红圈村、韩府村、马莲村、李旺村、团庄村、七百户村、杨山村、杨堡村、上川村、九牛村、罗塘村、北梁村、中川村、黑岭村、九道村。

兴仁镇 辖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兴仁;拓寨柯村、兴仁村、郝集村、西里村、高庄村、王团村、东滩村。

西安镇 辖13个村委会:白吉村、菜园村、小河村、胡湾村、付套村、薛套村、范台村、园河村、西安村、北山村、盐池村、张寨村、沙沟村。

史店乡 辖6个村委会:米湾村、史店村、苍湾村、徐坪村、田拐村、大川村。

树台乡 面积454.15平方千米,人口2.51万。辖9个村委会:大嘴村、树台村、二百户村、浪塘村、红井村、相桐村、新庄村、龚湾村、韩庄村。

关桥乡 辖10个村委会:王湾村、麻春村、罗山村、冯湾村、张湾村、贺堡村、方堡村、关桥村、脱场村、马湾村。

徐套乡 辖6个村委会:李士村、徐套村、白套村、原套村、小湾村、红柳村。

蒿川乡 乡政府驻蒿川村。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邮编:755211。辖8个村委会:麻地村、蒿川村、浪水村、沙沟村、韩套村、罗全村、周套村、后套村。

兴隆乡 乡政府驻李堡村。面积平方千米,人口1.87万。邮编:755203。辖7个村委会:王大套村、新生村、王团村、黄谷村、兴隆村、冯川村、李堡村。

高崖乡 辖8个村委会:香水村、红古村、红岸村、联合村、草场村、三分湾村、高崖村、高湾村。

郑旗乡 辖10个村委会:西沿村、郑旗村、何庄村、后山村、吴湾村、老鸦村、撒堡村、南山村、撒台村、中坪村。

贾塘乡 乡政府驻。面积404平方千米,人口2.99万。辖11个村委会:南湾村、贾塘村、后塘村、黄坪村、王塘村、马营村、贺川村、双河村、前川村、八斗村、堡台村。

曹洼乡 辖7个村委会:老虎村、曹洼村、脱烈村、白崖村、冶套村、硝沟村、南川村。

九彩乡 面积167平方千米,人口1.19万。辖7个村委会:九彩村、元套村、马套村、黑林村、马圈村、马湾村、新庄村。

李俊乡 辖6个村委会:团结村、李俊村、蔡祥村、红星村、联合村、永丰村。

红羊乡 乡政府驻。面积444.9平方千米,人口2.23万。辖14个村委会:蒿滩村、杨明村、张元村、安堡村、建国村、上窑村、谢套村、李洼村、术川村、红羊村、红堡村、前进村、刘套村、石塘村。

关庄乡 乡政府驻窑儿街。面积127平方千米,人口1.03万。邮编:755206。辖5个村委会:高台村、关庄村、窑儿村、庙湾村、宋庄村。

海原县境内有: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海原甘盐池种羊场。

人口/海原县2011年末海原县户籍总人口47.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9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4.16万人,女性人口22.86万人;海原县少数民族人口为32.88万人,其中回族32.77万人,回族人口占海原县总人口的69.7%。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海原县人口出生率18.03‰,同比增长0.3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3.06‰,同比增长0.66个千分点。

社会/海原县教育普通中学26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279所。学龄儿童入率97.8%,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37.6%。文化机构27个,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个。有线电视入户率85%。卫生机构36个,卫生技术人员537人,每千人口执业医生0.75人。

2010-2011学年度,海原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63所,教学班级2396个,在校学生97386人,其中女生46780人,占48.04%,回族学生71295人,占73.21%,回族女生34963人,占回族在校学生的49.03%。海原县有小学334所,小学在校学生58845人,海原县有小学适龄儿童55753人。其中女适龄儿童27158人;回族适龄儿童43415人。小学适龄儿童、女适龄儿童、回族适龄儿童、回族女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9.34%、99.22%、99.27%、99.12%。小学升率为99.55%;小学辍学率0.09%。海原县有普通中学26所,共有在校学生25827人(高中在校学生6285人,初中在校学生19542人),女生12692人(高中3152人,初中9540人),初中适龄少年、女少年、回族少年、回族女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8.23%、98.03 %、98.23 %、98.08%。普高报名人数2894人(回族1479名),录取1811名,录取率为75.05%。

医疗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截止2011年底,海原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家,卫生技术人员99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25人,卫生机构床位数950张,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1.76‰,婴儿死亡率16.98‰,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98.54%。

就业劳务产业快速发展。劳动就业部门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底,海原县共输出劳务人员10.01万人,创劳务总收入7.12亿元。其中有组织输出6.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创业能力培训270人,海原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99人,城镇登记就业人员1184人,城镇失业率为4.1%。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51笔,发放金额2654.2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底,海原县单位从业人员的年末人数10753人,从业人员同比减少7人,其中:在岗职工为8384人,减少409人,其他从业人员2369,增加402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35432.9万元,增长17.49%,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31101元,增长12.16%。其中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6227元,增长15.63%。

城建海原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基本完成,已征地10290亩,拆迁502户,迁坟4539座,建设农民安置点2个,修建回汉公墓各1处.安置点70%的农户已完成建房任务,50%农户已入住。基础设施全面启动,办公楼的建设已稳步推进,并同17家企业签订投资协议,5家已开工建设。温家宝总理来宁视察时指出:“关于海原县政府驻地迁移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科学论证和规划工作,国家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补助”。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切实做好海原县政府驻地迁移的科学论证和规划工作,国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当地社会稳定”。海原县新区坐落在宁夏固原市的黑城镇,工程大部分已建设完成。选择建设在这里主要是考虑这里的交通、水资源、土地等资源较为丰富。海原新区的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海原未来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自治区加快中部干旱带脱贫致富的步伐,是解决海原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

历史/海原县春秋战国时期为戎人游牧区,秦属北地郡。汉属安定郡。魏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隋属平凉郡。唐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五代时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宋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1038年,西夏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宋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明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宁远、维新、安仁、清和、安化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民国二十四年初,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万梅乡驻海城,辖6联保、13保、184甲;宁远乡驻李旺,辖5联保、20保、187甲;维新乡驻新营,辖4联保、22保、243甲;安仁乡驻西安,辖2联保、10保、100甲;清和乡驻红古,辖2联保、12保、104甲;安化乡,驻何家店,辖3联保、9保、105甲。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海原县分为复兴(驻海城,辖6保)、西(驻西安,辖6保)、高崖(驻高崖,辖7保)、李旺(驻李旺,辖7保)、杨郎(驻杨郎,辖3保)、正气(驻郑旗,辖5保)和新营(驻新营,辖8保)等7镇和新民(驻马营,辖6保)、兴仁(驻兴仁堡,辖3保)、阎芳(驻龙池湾,辖6保)、武塬(驻袁家河,辖10保)、旧营(驻旧营村,辖5保)和大寨(驻夏家堡,辖6保)等6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旧营、武塬、大寨3个乡及新营镇、西安镇的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同时,新营镇改置为古城镇。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

1949年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1951年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1952年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0年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1953年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1954年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1981年5月,增置九彩公社。1984年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至此,海原县共辖海城镇1镇和红羊、罗川、双河、李旺、徐套、关庄、蒿川、盐池、西安、史店、曹洼、树台、关桥、贾塘、兴隆、高崖、兴仁、九彩、郑旗、杨明、李俊、罗山、高台等23乡。

2000年,海原县辖3个镇、21个乡。海原县属固原市管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2月10日,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08年,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2008年2月18日正式移交)。现黑城镇正式更名为三河镇。

经济/海原县综合海原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海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6亿元,可比价同比增长10.2%(以下均为可比价增长速度)。其中:*产业实现增加值8.05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8亿元,同比增长33.8%,二产当中:工业增加值为1.5亿元,同比增长8.0%,建筑业增加值也首次突破三亿元关口,达到3.29亿元,同比增长50.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31亿元,同比增长6.8%。

从产业结构看,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3.5:15.3:51.1调整为32.0:19.1:48.9,*产业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增加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从三次产业对县域经济的贡献来看,*、二、三产业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23.2%、40.7%和36.1%,分别拉动GDP增长2.4、4.2和3.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在投资的有力拉动下,建筑业对GDP的贡献高居榜首,贡献率达34.8%,拉动GDP增长3.4个百分点,工业对GDP的贡献率为5.9%,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

农业农林牧渔业生产稳步发展。2011年,农村经济形势总体稳定,初步核算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57亿元,同比增长4.8%。

农业经济稳定增长。2011年,海原县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压夏扩秋增特色,海原县农作物播种面积218.6万亩,同比下降2.7%,全年粮食总产量19.3万吨,同比增长1.8%,其中马铃薯播种99.7万亩,同比增长0.1%,总产量8.64万吨 ,同比增长7.9%。经济作物中,油料播种20.4万亩,同比下降17.1%,产量2.62万吨,同比下降10.0%;小茴香播种8.46万亩,同比增长41.8%,总产量1.032万吨,同比下降10.9%;瓜类播种8.9万亩,同比增长3.5%;蔬菜播种6.9万亩,同比下降2.8%;海原县农业总产值为10.83亿元,同比增长6.8%。

畜牧业平稳发展。海原县年末大牲畜存栏5.38万头,同比下降6.6%,其中牛存栏3.52万头,同比下降4.6;生猪存栏1.99万头,同比下降5.7%;羊只存栏40.44万只,同比下降2.5%;鸡存栏17.66万只,同比下降0.7%。海原县年末牛出栏2.71万头,同比下降3.9%,生猪出栏1.79万头,同比下降21.9%;羊只出栏(不包括羊羔)34.481万只,同比增长2.0%;宰杀羊羔13.812万只,同比增长11.2%;鸡出栏11.38万只,同比增长32.5%。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1.26万吨,同比下降1.6%,畜牧业总产值为3.76亿元,同比增长0.2%。

林业生产稳步推进。海原县完成造林8万亩,同比下降30.4%;幼林抚育面积39.0万亩,同比下降31.6%;成林抚育面积15.0万亩,同比下降23.1%;零星(四旁)植树72万株,同上年持平;新育苗木0.2万亩,同比下降33.3%,苗木产量640万株,同比下降33.3%。

工业海原县工业经济运行良好。实现工业总产值81448万元,同比增长52.7%(现价);实现工业增加值15098万元,同比增长18.3(可比价)。2011年海原县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4675万元,同比增长34.1%(现价),实现工业增加值4563万元,同比增长4.1%(可比价),占海原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34.5%降为30.3%。海原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94万元;实现利税总额1817万元;利润总额1382万元;总资产贡献率17.4%。海原县规模以下工业实现产值56773万元,同期相比增长10.0 %(可比价),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

海原县***资质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5家,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204万元,比上年增长 97.2%。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4461平方米,增长9.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9053平方米;竣工产值15692万元,增长27.8%;建筑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553人。

金融财政收支稳步增长。2011年海原县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9367万元,同比增长12.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504万元,同比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24万元,增长13.2%;非税收入完成1280万元,下降4.3%。海原县财政总支出234969万元,同比增长21.4%,一般预算支出234956万元,同比增长33.9%。海原县财政收入和支出和上年相比,均呈平稳增长之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下降2.5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速度增长15.3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货币及信贷运行情况良好。12月末,海原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9481万元,同比增长42.2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28297 万元,同比增长30.2%。12月末,海原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6128万元,同比增长38.1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6546万元,同比多减1341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9301万元,同比多增6038万元。

保险事业发展较快。海原县保费收入共计8030万元,同比增长76.3%;支付赔款2573万元,同比增长63.3%。其中: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845万元,同比下降2.3%;支付赔款101万元,同比下降50.1%;财产保险费收入6185万元,支付赔款2472万元。

旅游/海原县海原县境域辽阔、历史悠久。它是“菜园文化”的历史见证。曾因1920年环球大地震而成为闻名世界的“在山走动的地方”。海原县人文景观、风景名胜众多,有“奇峰插天,登其巅可望黄河”的南华山;有山秀鸟语、碧水溪鸣的原始森林;有西夏王李元昊的避暑行宫;有“四时春不断、十生水获得”的灵光寺;有殿宇参差、古洞幽深“的天都山石窟;有始建于清代的回族圣地九彩坪拱北。这里是中原文化和北方游牧文化交融地带,各种景观独具特色,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凤凰城址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灵光寺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公里,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现山上建筑已毁,遗址尚存。灵光寺草木茂盛、山峰突兀,山势雄秀,风光如画,分布于山上的桦树及上万亩松林郁郁葱葱,四季景色宜人,引人入胜,雾松盈林、景色别致,已成为休闲避暑的好去处。

石窟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空。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有盘山曲径可登临,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

每年农历“四月八”,举行重大宗教活动,香火缭绕,游人如织,对考察海原佛教、道教历史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石窟现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海原县位置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东与原洲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会宁县,北濒中卫、同心县。

该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 .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

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云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隆、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易开采。石膏属一种非金属矿种,其具有质轻、防火、防潮、节能等优点和特点,被广泛用于建筑、化工(农药、肥料、医药)、轻工(造纸、食品、工艺美术)等行业。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是冶炼金属镁的优质原料。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

从南到北横跨中温带干草原和荒漠草原,随着自然条件和地形、地貌的不断演变,形成了不同的土壤类型,在南部及中部部分地区以黑垆土为主,其土层深厚、质地均匀,保水、保肥性能好,是很好的农业土壤。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已列入大六盘生态经济圈生态工程建设区。

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

地域国土面积646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9万亩,其中水浇地19万亩,林地131万亩,牧草地281万亩。共辖17个乡镇、3个管委会和1个自然保护区,168个行政村、1175个自然村、8个社区,总人口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和回族等少数民族分别占92%和69%。

气候地貌多属黄土丘陵沟壑地带,山大沟深,平均海拔1951米,境内马万山海拔2995米,是宁夏第二高峰。气候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常年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水土流失严重,各种灾害频繁。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交通/海原县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全部乡镇通油路。行政村公路客运通达率85%。邮电局(所)18个,业务总量2300万元。固定电话用户4.72户,移动用电话用户3.65万户,互联网用户800户。

截至2011年末,海原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41.635公里,其中国道73.8公里,省道329.176公里,县道160.111公里,乡道659.044公里,村道619.504公里,公路密度达28.65公里/百平方公里。海原县17个乡镇全部通了油路,166个行政村中通沥青水泥路14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6%。海原县17个乡镇和166 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客车,共有营运客513辆8522座位。

邮电通信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513.70万元,同比增长2.4%;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577万元,同比增长9.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5802户,其中住宅电话年末用户24014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9.89万户;互联网宽带业务用户达到5770户。

海原县全年用电量为2700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4.6%。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115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3.0%;农村用电量为667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0.2%。分行业看,农业生产用电量为791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7%;工业生产用电量为841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1%;第三产业用电量为339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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